糊涂,待扣税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2:02:07
会计制度规定:应纳增值税小于应扣抵税金,应留待以后月份从应交纳的增值税中继续抵扣的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待扣税金
我不明白: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其末余额本来就是借方余额,既待扣税金。怎么还借呀,这么倒腾有什么用,不倒腾行吗?
请高手讲解清楚,先谢过啦

待扣税金?没听说过这个科目啊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如果月末为借方余额即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则说明这个月不需交税,留待下月抵扣,不需要做任何分录的,直到余额为贷方时,将余额一并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待实际缴纳时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
当然这种处理和具体科目的运用的前提是,这个月的税下月交。如果是本月交本月,则用应交税金-已交税金科目

上面的朋友说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