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律问题,懂的人麻烦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16:33
需要跟开发商打官司,已经有牵头人了,但是要我们把房产证的原件、购房发票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她,不知道这样有没有什么风险,不给的话即使官司赢了我们也享受不到利益,两难,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做,望高人指点
现在要的是购房合同的原件,应该比房产证原件风险要小吧?

你好,像这样的集体诉讼是比较繁杂的,法院受理也是很谨慎的。你们业主在开庭前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的原件于法院,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即可。原件是在法院开庭质证时提交予以核对用的,还是由你们业主自己保管,这样自己放心。

1.不要着急把房产证的原件、购房发票给她,除了法院要求出示这些外,给她也没有用。
2.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们最好集体请个律师,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3.律师具有专业性,可以最大的维护你们的权利。跟房地产商打官司,必须专业,特别是证据这方面,收集的比个人专业多了。
4.把大家发动起来,共同诉讼。

不知道你说的牵头人是什么人?是不是你们共同选出的代表?你们可以让他开一个收据,即为了打官司拿了你们的房产证原件、收款收据、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明代理的事项和权限,作为以后出现问题向他主张权利的证据。去法院打官司是要原件,牵涉到质证的问题。

当然要给,没关系,给的是复印件,又不是是原件.问题不大.

在复印件上面注明:此复印件仅用于……一案。
和她签一份借用协议(留原件),写明权利义务关系。自己一定要留一份购房合同复印件,最好彩色扫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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