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处的得来的案卷家属可以复印留一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46:41
由于请的不是案子本地的律师,做为家属有时需要要研究一下案子没有资料不行呀.可以从律师手中的资料复印一份吗?如果不行,怎样可以清楚了解案情呢?
但很多情况律师是不清楚的,只有委托人(家属)才比较清楚的呀.但有时又不知道哪些该说,只有看过案卷才知道律师需要知道些什么情况.还有,如果不服一审又不请回原来一审的律师可以将以前的案宗留一份吗?假冒注册商标案查卷算是受限制的吗?

这应当是不可以的,只有经过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许可,家属才可以复印相关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原则上不可以。
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不同于代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完全是基于当事人的授权,所以,相关证据文件都可以提供给当事人具体分析。
但是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是相对独立的,从检察院和法院得来的相关案卷资料是基于律师的身份取得的(比如,律师可以受托后直接查卷、复印,而当事人委托的其它人要代理案件要取得法院的同意,且查阅卷宗也要提前取得同意,且某些文件的查阅还受限制)。律师也要防止泄露不该泄露的资料造成不良后果。
家属了解案情,恐怕主要靠律师酌情介绍了。

一般不会给你复印的,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