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21:56
我们单位有采购业务,11月供应商开来的采购发票,由于供应商已作废在税务局没有验过去,我们一般是在11月底验的票,税务局12月初才通知我们税票没验过去,所以我们要在12月作处理,我们领到告诉我们应该做如下处理(当供应商重新开来新发票):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
我觉得应该:
借:应付帐款
贷:应交税金-进项税转出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我觉得不能省略合成一笔,请大家给予回复,谢谢~~~~

可以省略的。因为就算是进项税的转出,只是说你不能抵扣这笔进项税,或者是说已经抵扣但实际不能抵扣,要转出来,这部分税金本来就是应该付给销货方的,跟你转不转出没有关系,所以不用走应付帐款科目。

最好的办法不做进项税转出,而用红字冲减原记帐凭证(以没验过去的发票为原始凭证所做的记帐凭证),然后按照供应商新开来的发票重新做记帐凭证。

合不合无所谓,你自己觉得怎样清楚就怎样办,只要结果对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