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档案员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07:58
我是学计算专业的,现在在一个建筑公司作档案员,可是对于建筑档案方面的东西我一点也不懂,有谁能帮助我,我将给予其20分的感谢!
回答者: sywxp3955 - 同进士出身 六级的答案我很满意,但我想要辽宁省的或大连市的档案管理网站,你知道哪儿有吗?但我还是要谢谢你.^-^

这个站对你有用:
  http://www.zgwhjs.com.cn/infosort/87_1.htm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决定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增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第五条第(一)项4中删去“公共”。同条,第(二)项中增加“监理”。
  三、第六条中“六”个月修改为“三”个月。
  四、第六条、第七条中的“工程建设”修改为“建设工程”。
  五、第八条删去“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馆参加”,修改为“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六、增加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七、第九条改为第十条,第二款后增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第三款修改为“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八、删去原第十条。
  九、增加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十、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