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人事代理档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1:49:21
我1年前以聘用员工的形式到某单位就业,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的档案怎么从人才交流中心取出呢?个人持单位解聘协议可否自己领取呢?
第一个回答的老兄说的也是,可是,我是河南的,这档案在太原,这样总也不是个办法吧?我的意思是我想把自己的档案搞到手,不想再留到这里了。还有就是那什么档案管理的费用都是我现在的单位交的,假如我解聘了,他也就不交钱了,我怕我以后的档案成死档案!

首先你的档案不会成为死档,只要你手里有你原来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再加上你要调入单位(各个区县的劳动局或人事局)的商调函,就可以调档!补充一下,人事档案不能在个人手里放着,你最好还是找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存档,这样比较方便!
还有,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存档费有你自己来出!

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应该分为好几联,其中有一联是调转档案关系用的,别弄丢了!!

人事代理么,在那放着罢,要是你不去单位上班,要那东东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我的还在省人才呢,除非你去非常正式的单位,要不就在那放着吧,以后用的时候好用

档案永远不会成死档案的.你的档案在太原你可以放心在那存着..等你下次招工的时候带者提挡信和保险转移统治书..一起去把.你的关系转的新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