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增值税低扣,如何低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32:39

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扣税范围即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从2004年3月份申报开始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随同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他存储介质)。未单独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未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可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自2002年1月1日,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其价款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或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4)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从1998年7月1日起按运费金额的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从2003年11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下简称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凡已委托给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
从2003年11月1日起,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方可开具货物运输发票。凡未经地方税务局认定的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