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中,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5:31:40
一个朋友以他的房子抵押给我,问我借钱,但是房子在银行有贷款,我不放心,他自己经营一个饭店,我想让他用饭店的经营权做担保,如果不还钱,房子处置不了,起码还可以控制他的生计,取得他的饭店经营权,这样比较保险,我现做个房产抵押合同,然后做个经营权担保合同,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导致合同无效
饭店是他和他老婆自己的经营的,算是个体经营的,房子是祖的,担保合同要怎么才能有效啊,各位大大能提供一个联络方式吗
那就做个经营权转让,当然是虚拟的,如果他倒是不还钱,我就取得了他的饭店经营权,他的生计就被我控制住了,当然这个主要是起威吓作用,因为我知道他的饭店生意还不错,就怕他有钱不还,还有刚刚,如果要做担保合同,要怎么做,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同一个人怎么处理啊?

如果单纯从你的问题来看,债务人与担保人同为一人,且没有其他物的担保的情况下,那种担保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啊,因为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切实保障.
但你这里情况是有所不同的,你谈到了他有一个饭店,建议你先了解一下饭店的性质,比如是为公司或是个体经营或是其他形式,通过饭店来进行担保和债务人担保是不同的概念的.现在最关键的是要看饭店是什么组织形式,可以用何种名义来担保.要做到担保合同有效啊.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担保法、物权法均没有规定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是同一人。
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很多。

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同一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本来债务人就有偿还义务还是做什么自己的担保?要么用第三人做人的担保,要么用财产做物的担保,此财产不论是债务人财产还是第三人财产都可以。
经营权本身是不能做担保的,你可以让他找其它财产做担保。

不可以啊
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