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有行医证的赤脚医生医死人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6:37
一个没有行医证的土医生自己开了处方然后并开出了草药给病人,但病人本来就得了很严重的病,如:病人在2006年7月开的药方和草药给病人。那病人在8月就死了,可是那土医生知道自己开的药方和草药都决对没有错的,可病人家属在2006年12月时来找那土医,说是他医死了病人,这个时间能证明说是病人一定是那土医医死的吗?而且如果真的是土医医死的他们家的人为什么要过了这么久才去找那个土医。在法律上有关于这种类型的法律保护死去的病人吗?
我们都知道在医院的话,过了一定的时间回去找医生是没有那么大的可能了。
是啊,人死了都已经过了几个月了不是吗?还可以要求别人赔什么吗?何况本来就是得了绝症的人啊..可能只是提前把他送走了吧..

申请做法医鉴定。由于是非法行医,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只能做法医鉴定。
但是从这个案例的情况看,很难做出有因果关系的结论。中间有一个月呢。

对于无证的医生,医死人,那么属于无证行医,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当然是在刑事诉讼时效之内,所以应该收集证据,最好有鉴定或者检验报告,向公检法报案然后还可以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