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拿东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37:49
我在一个学校上班,总是拖欠工资。实在受不了就辞职了,可是还是不给我结工资。我可以拿东西抵工资吗?这样合法吗?明白法律的朋友来帮忙!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依法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擅自拿用人单位的东西作为工资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对学校的违法问题,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请求劳动执法部门进行处理,不必自己以违法手段来“维权”。

如果擅自拿东西抵工资是违法的 他用实物抵工资是可以的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要求单位强制发放工资
你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 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要使用违法手段 那样得不偿失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对学校的违法问题,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请求劳动执法部门进行处理,不必自己以违法手段来“维权”。

可以,他不发工资违法,你那东西也违法,如果他告你,你同时告他,你还它东西,他给你钱,你就能拿到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