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8:36:55
婚姻法第十八条 里第四小节有提过,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请问,如果婚后丈夫买了辆车供自己上班代步用,那算不算是属于丈夫个人生活用品的概念?

当然不算啊.
车辆是个大件物品,价值也较高,不管谁使用,都不可能视作为专用的,而且这也不能算专用场生活用品啊.
专用生活用品通常是指一方的衣物和日用品,比如男士的剃须刀啊,女性的化妆品之类的.

这财产太大了,不可能认定为个人生活用品。

谁的内衣谁拿走,汽车不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