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躲藏起来不负担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07:06
离婚后一男孩(现在9岁)由我抚养,男方已与一带孩子妇女再婚.他谎称是初婚,并要生育指标.现在男方转业躲藏起来,已经14个月不负担小孩的抚养费.我已经向法院起诉,但他躲藏起来不接电话,无法找到他单位.知道男户口所在地,可否立案送达传票?我急于求助,帮帮我的孩子吧!谢谢!

即使找不到男方,法院民也可以立案,实在无法通知到,可按其户籍地址公告送达传票,后仍不到的,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暂时找不到的,可能会中止,待找到人或财产后,一并执行。

即使不能找到人,中国法院也可以放在文件,它不能被通知,根据他们的居住地址送达传票,公告,甚至之后,听证会的决定。 判决生效,适用于执法,还没有找到,可能会中止,但要找到一个人或财产,连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