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地址被公司占为注册地,该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5:19:44
请问各位:我公司(出租方)有一处房产,出租给另一家公司(承租方)办公所用,该公司(承租方)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写为所租房屋的地址。今年该公司(承租方)一直拖欠房租,我公司(出租方)在追要租金时,该公司(出租方)的法人居然外逃,公司也只剩下一个空壳.
现在我公司想将房屋再行出租出去,但新入住的公司要求将公司注册地址写为房屋地址,可此房屋的地址已经被上一家公司所用,且法人外逃。
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把上一家公司的注册地址注销或者变更呢?

没有必要对该公司的登记事项进行注销或变更.且作为出租方,你也没有办法(没有法律依据)对另一公司的登记事项进行注销或者变更.
你公司跟承租方公司关于房屋作为注册住所的关系仅仅属于合同法所调整范畴,承租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你公司可以按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追讨.同时,原承租方如对租用协议有违约行为,你公司可根据协议相关条款中止租用合同,并跟其他人签订新的租用协议(合同).
新入住公司要将公司注册地址写为房屋地址的要求是正当的,是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你作为出租方,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供其注册登记使用即可.

这个办法很多的。第一是向工商执法部分投诉 第二是找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