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能不能立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38:20
我和他在一起3个月左右,第一次做爱的时候我发现我可能患有尖锐湿尤,并且也告诉了他,他说无所谓,说以前的女朋友也长过这个,但他免疫了。我在做完手术恢复的时候,他也发病了,他以我把病传给他为理由,不去上班,而且日常的花费都要我给他,我觉得要负责任,所以也没说太多,我也没收入,所以一段时间以后我就难以承受了(他一个人一周要花300快左右),他复发过2次,手术费都是我拿的,最后一次,也就是这次他催我找我要手术费,而且竟然还说他要给他妈妈饭费,要我拿钱给他,我实在忍无可忍,我根本没有能力去承受这些了,我为了去给他凑钱,都去外地打工,而他在家里吃饭都要我去拿钱,我说我要结束了,我给他打过去最后400块钱,他说不够,我说我已经没有办法了,他不依不饶。最后说已经区法院告我了。
我想问一下,这样法院立案么?
我提前已经告诉过他了,要不然就不会牵扯出来他以前女朋友的问题了。我现在要怎样搜集这个证据?当时都是口头的,但同样他所说得也都是口头的。

法院可以立案。
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已告知对方的话,至少这些损失和费用对方也有承担的义务。

您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
会立案的,抓紧搜集对您有力的证据。

立案?开什么玩笑?他有什么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把这个病传染给他的?他不是自己也说,他前任女友也得过吗?
法院立案也是要看证据是否充分的,你证明自己履行过告知义务就可以了~

危害公共安全罪..

立案是可以立案啊,问题是他告的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