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判析 高手来 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35:49
A和B 均是孤儿 A男 B女

他们2人结婚 婚前A财产100w

婚后 他们财产总计为 1000w

然而A因为一个意外失踪了 失踪N年后 公安局决定注销他的户籍 宣布已死

于是B继承了 全部财产 并且同C结婚了

可是又过了 几年 A竟然回来了 B和C的总财产却只有200w

那么 B是否需要 给A 550w?
B是通过继承所得的
可是 她和C结婚后 那部分就变成 夫妻共同财产了
C也算是通过继承?
而且他们只剩下200w了
如果原样偿还 那C就等于要同B一起承担350w 负债?

谢谢 希望解释一下这几个问题

这个案例有个问题,就是公安机关无权在人失踪后注销户籍,宣布死亡,只有法院在当事人申请后可以宣告死亡,如果宣告死亡的程序不合法,继承就不合法,自然要返还了.

现在不考虑这个问题,假设宣告死亡是合法的,那么,B在A被宣布死亡后对其财产继承是合法行为,那么,在A回来后,B可以对A进行适当补偿.

下面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

40.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你的补充提问:
如果B是在继承后结婚,那继承的财产属B婚前个人财产,根本就是不夫妻共同财产啊.怎么会出现你说的那个问题呢?

不需要把,这个不会是你的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