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1:48:11
我妻子在一年以前租了一套房子做日用百货的生意,今年房租到期是在12月31日。但是房东不知道什么原因(我认为她的意思是为了增加房租),在12月初上门,态度及其恶劣,让我们付出6000元(去年是5000元)的房租,但还不一定租给我们。看她的架势准备把我们扫地出门,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能花费6000元买个放心也就是了,如果她就是想把我们赶出去,我们该怎么办?因为百货生意零零碎碎的东西太多,就是搬家也要很长时间(在有其它房子的前提下);如果处理完货物也得半年时间。我想问:如果我起诉她,我有几份胜算?她应该不应该早点告诉我们他不想租房子了?(不要跟我说跟她讲理,那个母老虎简直就不是人养的)
这都不是我想要的答案啊,各位还有更好的建议吗?多谢了啊!!

不知道你们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来说,对于续租问题都应当事先约定一下,比如什么时候提出续租请求等等.现在假设你们没有约定,那么严格上讲,租期到了你们就应当搬走,因为没有法律规定租赁到期之后对方还必须要将房屋租赁给你,而且还应当维持原价格,毕竟价格是受市场调节的啊.反倒是你们,既然租期快到了,就应当早点和房东商量啊.你们搬家时间长,难道以前都没有考虑么?
你现在起诉对方,没有胜算的可能.只有一个办法,如果对方要求6000元而且你们也同意,那么就尽早将今年的合同订立下来了,这样就有保障了.否则,你们只能做好搬家准备了.

起诉是0的机会,情理都没有任何的胜的可能,
而且你还面临起诉费用的问题,
不如你好好的研究一下房东的心理,
房东现在肯定是有另外的人看中了他的房子,而且价格比你的高,房东现在肯定是希望房租的上调,上涨.不如你就和房东进行一次谈判,把房价敲定.这样你有很大的胜算的机会,因为是年底了所有的人都是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开门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