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8:38:20
前些天刚刚通过中介把房子给租了出去,合同已经签了,是3年,首付一年,房客也已经付了租金7000和500元的押金,可现在遇到个问题,有个无聊的人跟这个房客说我家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纯属虚构),这个房客居然也相信了,不敢住了,也决定不再租了,按照协议,他是属于违约是吧,租金和押金也肯定是不会退的,那么现在合同可以作废吗?他有把房屋转租出去的权利吗~?
现在是弄不清楚他不租和不住的问题!不租,那么他是违约,他是不是要给我违约金??如果不住,那么他可以把房子再转租出去吗?我有权利干涉吗?

合同继续有效,他不再使用,可以转租,你应支持

合同有效,可不可以转租的问题没有意义了,因为省事的办法就是让他自己租出去好了,但你必须监督他签的转租合同,别租给乱7八糟的人,防止带给你更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