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以下材料中该份合同中哪些内容违反劳动法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18:21
王某与某玩具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中规定了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王某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王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前60天通知厂方,并须征得厂方的同意,否则厂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

问:该份合同中哪些内容违反劳动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约定一年是违法的。
2、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厂里规定不得单方提出,也是违法的。
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通知,而厂里规定提前六十天通知,又是违法的。
4、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后,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是不需要征得厂方同意的,而且厂方无权扣押档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