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配的客体是c、v、m的哪一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5:42:41

分配活动是人作用于物的活动,因此,财政分配不仅有主体,而且还有客体,否则财政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不成其为分配。财政分配的对象或财政分配的客体是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
社会总产品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生产出来的物质财富的总和,是国家满足其实现职能的公共需要的基本收入来源。社会总产品首先要在物质生产部门和企业里进行初次分配,因为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起点和基础,只有企业能够生产和提供社会产品,所以在企业进行初次分配中,首先要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补偿生产资料的耗费(相当于C的部分)和以工资形式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相当于V的部分),然后剩下的企业纯收入(盈利相当于M的部分),成为财政收入分配的主要对象。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指财政分配的对象。纳入财政分配的不可能是社会产品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M是财政分配的主要对象,是财政分配的主要来源,但也有一部分财政收入来自C和V。M是指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部分。

C是固定成本,C包括产品生产所消耗的原材料等劳动对象的价值和折旧; v为劳动者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中归劳动者个人支配的部分,即以工资形式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m为劳动者在劳动消耗所创造的价值中,归社会支配的部分,即税金、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