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样的政策才能让房价下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15:37
一、 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为合理需求。超出部分在购买时一次性收取50%的超置税(奢侈品税);对于已经超出的户按所在区域同类房产的住房均价每年收取超出部分10% 的超置税,征收时间为五年,在五年内将超出部分转让出的或者由于户的变更人均住房面积降低的,一次性退还所缴超置税的80% ,并计付利息。
户的计算方法:房产证上的产权主构成家庭的与配偶及子女中未构成家庭的为一户;产权主未构成家庭的与父母及兄妹中未构成家庭的为一户:父母都不健在的单列一户。户的变更要及时向当地房管部门申报。(其中构成家庭指产权主拥有配偶或下一代)
二、 开发商自获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五年内应将其所开发的全部住房面积出售。超过五年的每年征收未出售面积的住房空置税,税额按当地住房均价的10%计付。确实出售有困难的由开发商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房管部门以当地住房均价的80%回购。楼房总建筑面积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设计建筑面积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并处罚金。
三、 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每年四月份之前将本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并保证本年度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开发住宅面积的50%。未经核准的不得擅自批准开发。土地部每年不得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建设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未经核准擅自批准开发的追究当地政府正职主管领导责任。发改委每年五月份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各地的房地产开发计划,接受群众监督。

经济手段调控固然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在应对房价问题时,必要的行政手段不能省略。这不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而是一种解决问题的理性态度。所以,对房价进行科学调控,特别应调整目前的住宅产品供应结构,限制大面积高档住宅的投放量,适当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并确保这些房屋的购买者真正是中低收入家庭,而这些需要通过必要的行政乃至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因为老百姓的住房难题等不及指导性的政策的“缓释”效率。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30178/3414429.html

兄弟告诉你句实话,其实房价高很大程度是政府原因,因为我国土地是国有的,开发商要想买地建房,得给很的的MONEY, 其实每平米的造价不高与500,但有些地方的价格高于它10倍不止~~~ 所以要想房价跌, 真是机会小的可怜~

年薪低于中等收入的家庭,可以申请国家补助房,就是国家给其房子,收10年的收入的十分之3的租金,满十年就是该家庭的!购房者,在买房5年内不得卖房

能稳住不升基本上就可以当作下跌看待了

1.土地和地方政府分离开.

2.地方政府按照当地情况有效的调控.(中央调控做不到面面俱到)

哈哈.跌不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