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对酗酒人的处理办法和保护措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04:09
本人急需想知道派出所对酗酒人的处理办法或保护措施.如酗酒人在派出所死亡,派出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经接到救助电话说有人醉到在路边,110接警后通知派出所将醉酒者带到派出所,并于当晚10点30通知家属来接人,醉酒人家属于11点30左右到派出所.当时在场人有派出所警官和120急救工作人员.120工作人员告知家属,在他们到现场时醉酒人已经死亡5-10分钟,请家属准备后事.请问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派出所有责任吗?

1、一般人酗酒不闹事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派出所是不会处理的。但是如果酗酒闹事不能制止,只能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不得对公民进行人身伤害。具体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来约束。没有详细的规定。
2、如果酗酒人在派出所死亡,得分析死亡原因才能确定派出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是酗酒导致而且派出所也尽必要的抢救和防范措施,它是不承担责任的。相反,就看派出所的责任比例程度来承担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公安机关无责任。

措施约束至酒醒,
死亡以后依据法医鉴定确定派出所的责任,

措施约束至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