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合同被开除有没有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2:41:27
我是2006年12 月在人才市场被东莞市塘夏镇田心村中明精机模具公司招为技工,当时谈的月薪是2500,没有加班费,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我进去以后公司每天要求我加班到21点,2007年1月8日,公司将我解雇,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到加班费和补偿,因为我听说没签劳动合同就是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试用期

因为没有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不能证明你在职的时间就是试用期,也不能证明你在入职时接受了试用期和无加班费的工作条件.同时,支付加班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前提是你是否能够证明你加班了.

有个建议,现在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都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劳动争议咨询,你可以先去咨询.

很遗憾,试用期没有补偿哦。加班费是看公司了。有的公司有,有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