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享受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31:09

根据北京市《关于调整北京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3.47元、每月不低于58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3.82元、每月不低于64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3元/小时提高到7.9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5元/小时提高到18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只要在北京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就享受不低于每月640的标准。
工资不够640的,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本区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不享受吧,干保洁的一个500-600的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