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是偷盗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1:29:53
我无意中拣到一钱包.包里有数百块钱以及各类证件.我把钱拿走钱包扔到一角落里.过了几天别人发现了那个钱包,根据包里的证件及联系电话通知到了失主.如果失主报案的话.我会不会被判盗窃?
就是因为证明不了是捡到的,所以才问会不会被判成盗窃.因为捡到钱包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

不会。
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首先,你没有窃取行为,当然不会构成犯罪。再说,以一般财产为目标的盗窃行为一般要窃得一定数额财产以上才会构成盗窃罪。一般几百元还不到这个标准。
拾到他人财物不还,一般而言是民事领域的问题,而非刑事领域的问题。捡到几百元不交给失主,远不会被定罪量刑,只能说明道德上有问题,并且在民事领域构成无权原占有,应当返还失主。如果坚持不还,失主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

不用担心。你觉得会找到你么?通过什么,查上面的指纹么,我认为你不用担心。如果找到你,按照付律师的说法就可以了。
但是,上面仅仅是从法律角度对你而言的。
我不赞同你的这种做法,即使把钱留下来也不要紧,我感觉不应该再把人家的证件什么的再给扔掉。
你觉得呢?

呵呵 这个你不用担心的,到时候要真找到你的话 ,你就实话实说好了。
因为想定你罪的话除了数额上的问题还有就是公安机关拿出你是盗窃的证据来。根据你说的他们是没有的。
总之,这个问题从多方面角度看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不会
但是如果你拒不交出 达到一定数目 可以成立侵占罪

不算,不过好像新刑法规定,捡到失物不归还也要处罚

人海茫茫,他怎么能找到你?

你这是不当得利,真找到你返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