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没有给,说是都用来上保险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24:41
我每个月工资是1200+100(餐补)=1300元
每月25日结算到次月25日,离职日期是12月9日
本月工作日:23天
工作天数:10天
保险自己担负:221元
公司担负:370元

想问最终公司给我结算的工资究竟应该是多少?

说明,公司本月没有给我发工资,说是都上保险了,我就是搞不懂,公司这样的行为是正确的么?
我本月10个工作日计算,工资额应为:1300/23*10=565
难道公司担负的370元钱,本月都有我自己担负了么?如果按照公司的说法,那就是我已经担负公司应给我担负的370元保险了,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请专家给予评定

保险的缴费金额固定不变,工资金额减少的情况下,单位说都上保险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你应该让公司出具工资表或者工资明细。

像你所说的11月26日至12月9日只工作了10天,那么单位付给你的就只是这10天的工资 你可以要求单位出示工资管理制度,并且给你讲明这10天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1300的工资给你减到200多也不是不可能,主要看企业工资管理制度中是否有详细的规定。

但是如果企业没有工资管理制度或者工资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你12月份的工资就应该是:1300 除 应出勤天数 乘 实际出勤天数,得出来的金额肯定高于221,那么单位的做法肯定就违法了

应该付你的就是
1300-221=1079
公司负担的和你无关~
都上保险是不可能的,员工保险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费用。
你让公司给你工资清单,看看清楚是怎么回事。
如果有问题可以去劳资部门反映问题。

保险是按照工资比例算的,肯定只能是工资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你可以查查劳动法相关条例,必要时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为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