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产继承和过户的问题。急!望相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1:10:10
情景描述:我母亲出资以外公的名义买了一个经济房。房产证上是外公的名字,而且规定5年后才能过户。但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外公如果(只是假设)在这5年中去世了(外婆现在已经去世,且外公有三个子女:我母亲和我母亲的两个哥哥),那么这套房子就会变成遗产而被三个子女共同继承。现在我母亲的两个哥哥表示可以写个字据表明以后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且我的外公也可以写下遗嘱表示此房产由我母亲完全继承。

问题:假如可以保证5年后我母亲进行房产过户时,她和两个哥哥不会产生纠纷的情况,上述的字据和遗嘱是否就可以不进行公证?(即:未进行公证的遗嘱和字据是否有法律效应。因为公证会产生费用。)见有的网友说,假如遗嘱没有进行公证,过户时必须要两个哥哥进行放弃遗产的公证(还是要公证),否则不允许办理。不知道是否属实?

网友所言属实,但理解不对.
遗嘱是否公证没有任何关系.关键在于:公证是办理产权过户的法定手续.
无论是产权继承还是赠与,首先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拿你的问题来说,就必须要你母亲的两个哥哥亲自到场签字,产权才能过户到你母亲的名下.

不是的,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他同样可以生效的。只是公证过的遗嘱效力大过没有公证过的遗嘱而已。所以你不是一定要去公证的,只要遗嘱合法,是你外公的自主意识表示,那他就一定有效。

如果可以保证顺利过户,是否公证并不重要.
因为遗嘱本身就可以作为财产继承或赠与的依据而受法律保护.
但到实际过户时,还要先进行公证(无论继承或赠与都必须先行公证),届时你母亲的两个哥哥仍然要到场亲笔签字同意方可.

是的.遗嘱最好也进行公证.公证费用大概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