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实收资本”科目余额应与注册资金相一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1:28:39
企业的“实收资本”科目余额应与注册资金相一致,企业收到的超过注册资金的投资款,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科目。
我有点理解不了.说说你们的看法.

这种说法在新公司法下要稍作修改了.

注册资本是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总额,注册资本界定了投资者对企业承担的最大偿债责任;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即企业收到的各投资者根据合同、协议、章程规定实际交纳的资本数额;投入资本是投资者作为资本实际投入到企业的资金数额(可能超出合同、协议、章程规定金额)。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即构成企业的实收资本,也正好等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

但并非在企业的所有时点上,注册资本就一定等于会计帐面“实收资本”,还有其他例外情况如下:
1、在企业可以采取分次到资时,企业的会计帐面“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2、在企业已增资还未办妥变更登记时,则企业的会计帐面“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按正常的程序,已成立的企业若要办理增资变更登记,股东应先行缴交股款(投资实物等),而财务则根据投资款缴款单(实物交接单等)进行增资账务处理,然后企业再持有关增资的决议、批文及《验资报告》等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所以在企业已增资还未办妥变更登记时会出现如楼主所述及的情况。
3、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股东多缴投资款而财务账务处理不当。正常的做法是,股东多缴的投资款应在会计帐面上列示在“资本公积”。
4.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分期注册资本金到位,这样的话,实收资本就小了

那么在什么时候收到的超过注册资金的投资额才能作为资本公积呢?一般是把新投资者追加投资的时候.当新投资者要加入企业,他就要分享企业以前的留存收益,所以他必须比正常的投资比例多投入才行.比如张三和李四各出资100万元组建企业,各占份额50%,企业的实收资本就是注册资金200万元,一年后,企业盈利,王五想加入,要求他出资120万元占份额33%,也就是说,王五出资额中,100万元是正常注册资金,但多出的20万元是为了分享企业的留存收益(就是人家二人去年赚的钱留在企业的部分,因为他一加入,就和那二位享有同样的股分,同样的权利了),那这20万元就不是注册资金了,就让他多出的部分,就作为资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了

西楼独听雨 老师的知识比我丰富,他说的对,我看,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分清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