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收资本的科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49:12
新公司,股东投入30万资本,作为注册资金,然后这30万就还回给了股东,还给股东的这30万可不可当成是借款给股东入'其他就收款'?那账面该怎么做啊?
不是不应该:(1)借:银行存款 30万 贷:实收资本 30万;(2)借:其他应收款 30万 贷:银行存款 30万

急急急...哪位大哥大姐帮帮忙吧!!!

1、仅从会计角度讲,你这样做帐是对的
2、从审计角度讲,股东大量借款属于抽逃资本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理解正确。

你这样做是对的。

什么公司?
这么个性?

暂时是没问题的,但这样你公司平时够周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