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但是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女方出售房子时,必须要男方签字才能过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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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办房产析产公证书,是要男方带着身份去签字的。
  房子出售或过户,房管中心需要卖房一方拿出法院裁决的仲裁证明,或是房产析产公证书,等等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或证明,才给你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如果在是法院协议离婚,需要出示调解书就可以了;如果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男方到房产登记部门配合办理过户签字,如果男方不配合,那么女方可以要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然后,再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办理过户手续。当然,也可以两人去办理析产公证手续,当两人都得到场,且要花费公证费,建议你俩协商一下。

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在离婚后就应当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变更手续。否则女方出售房子时在形式上仍然上将他人的财产出售,必须要男方签字才能过户。

夫妻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也应当是有效的.
因此,从法律上女方售房是不需要男方签字的.但问题就在于房产部门往往会设置一些障碍,那就没有办法了.

从法律上看,不需要。因为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归属的凭证。而离婚协议生效后,说明就房屋产权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归属权归女方所有。出售房屋时,凭借房产证以及离婚协议,应当可以证明房屋实际归属。因此,女方可以自由出售该房屋,无需男方签字。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房产部门往往会要求先将产权过户给女方,然后再将女方产权房出售。此时,凭借产权证和离婚协议,女方也可以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则上无需男方签字,即可直接过户。因为离婚协议就是男方对产权归属的确认。

房产证是权属登记,因为在房子被判给女方后,女方必须尽快办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由房产局收回原有的房产证,向女方发放新的房产证,此时房屋归属才确定为女方.否则从房产法角度讲,房子产权仍旧是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