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的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5:03:10
广告费税前不能全额扣除,谁能告诉我广告费的扣除比例是怎么算的

一般情况: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椐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粮食类白酒广告废不得税前扣除;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椐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
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以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自2005年起,制药企业的上述比例调整为25%。
其他企业的上述比例为2%。
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在规定比例范围内无限期向后结转.

一、广告费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第六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明确,条例第六条所称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第十四条规定,销售费用是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