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开庭时不宣判,说留两周后再说到底判什么罪?这是什么原因?可以说是好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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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单,这是经过确认的...
而且找过人的...说是留两周活动的...
而且案子是小案子....
案情简单,这是经过确认的...
而且找过人的...说是留两周活动的...
而且案子是小案子....
未必。
因为案情重大,可能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
不能当庭宣判,改日宣判的情况实践中很多了。
这样的事情不好说的,不一定是好事.
在现实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很多的,有的是因为案情原因需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有的是是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