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以下情况,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19:53
在我所居住的小区,我06年遇到了两件不舒心的事:1、我的车停在小区内(没按物业要求交停车位费,但我停车时并未占停车位),夜间驾驶员侧门玻璃被砸;2、有一天,我所在的门洞从一楼到五楼(共五层)的住户门钥匙孔基本全被胶水堵死(只有两家没被堵,但这两家在此前两天首先被堵过)。我认为这些事与物业管理不到位有关(小区有保安队),因此向物业收费人员反映应扣除业主损失后再交费,可物业经理却说这些事是个人原因造成的,物业费不能免也不能减。我认为他说的不对,因我还未交06年物业费,我想问: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对这两件事,我都在现场录了像)。
我的意思不是不交物业费,而是扣除我的损失部分,交06年度剩下的物业费。物业经理说损失是“个人原因”造成的,我不理解。如果说我的车窗玻璃被砸是因我个人得罪了人,那我们整个一个门洞从一楼到五楼的住户都同时得罪了人?在同一天被堵钥匙孔?这不太可能吧。出现了这种事,我认为物业公司有直接责任,保安形同虚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养活他们?另外,如果因此物业起诉我,我的录象是否可以作为不交物业费的证据?我有多少胜算?

从情理上楼主的说法是正确的,这样的物业公司确实需要整理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而让物业公司起诉我们呢?如果你是起诉物业公司,你的录象就很有作用,但如果物业公司起诉你,可能作用就不大了.建议,根据你们小区的现状,你们也录了像,不要等到物业公司起诉你,要先起诉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合同并给予业主一定的赔偿.然后你们可以用赔偿的钱去交纳物业管理费就相当于不交物业管理费了.这样你的目的达到了,而且赢的机会比较大.一旦等到物业公司起诉你们,赢的机会就非常渺茫了.

物业管理不到位,或者物业管理人员把业主当仆人等等情况,在目前的物业管理中屡见不鲜!
如果物业不能接受业主委员会提出的限期改进管理的意见,业主委员会有权撤换,另聘新物业.
但在没有履行撤换手续的情况下,还必须交物业费.

同意楼上的说法,如果不满意这家物管公司,你们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解聘.并自行招聘新的物管或自治.但是首先你们自己要合法合规范.
可以参看你们的合同,你们当初约定了什么内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双方有没有违约行为等等.

中国物业回答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