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元首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17:48
假如国家主席不幸…,该谁接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的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国家主席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国家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我国的国家元首的继承顺序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1、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
  2、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简称"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最多可连续任职两届。

我们国家元首?你是指主席吗,不能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