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卡的计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5:15:43
我们公司正准备向市面上发行一种商户消费卡,该卡在各个商户内进行消费购物

。但在将卡发售到企业时,必须向企业开具发票,一但发票开具后按税务标准即

视同销售实现,按照销售金额纳税。
但我们在这项销售行为中真正的收益只在卡消费后,从商户手中返还的交易手续

费。
一旦按照税务标准,我们便白白花了不少银子。
还请各位达人指点一二,怎么才能实现以手续费收入为计税基础。
由于消费终端为消费者,我们无法向商家提供发票,提供发票会引起虚增收入。从我们公司角度而言只以手续费为销售收入。

你可以将卡发售到企业时,向企业开具收据,按预收帐款处理,消费后,再开发票,确认收入。

你把卡发给你企业,企业支付给款项,你开发票,你缴税,都是对的。至于企业拿了卡什么时间消费,对你们来说这是发货的问题,万一他们丢失了卡,你就不需要发货了,你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