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鬼故事吓出了精神病,是否该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12:52
事情是这样的,我原来一个同学是做酒店经理职业,每月工资800元,他的写作水平很高,去年3月份为了多挣点钱受雇于河北某私人报社当兼职雇员写鬼故事,每篇20-25元,并且他们还签了一年合同,我朋友向报社交纳了900元的所谓的合同费,他白天在酒店工作晚上就为报社写作,报社的经理要求他晚上独自听恐怖磁带,看鬼片找感觉,他就这么做了,他写的故事很好,头几个月报社出版的聊斋报纸和恐怖小说里的文章有70%都是他写的,但是我朋友从去年10月份起开始变的精神恍惚,常常自己说胡话,他先是因为工作屡出差错而被酒店辞退,但我朋友一直坚持为报社工作到11月份,后来又因为晚上经常在宿舍里大喊有鬼而被同事们赶出宿舍,最后不得不中断了工作回老家,但是报社却以没有完成合同而拒绝退还我朋友所交的900元现金,并且拒绝支付任何赔偿费用,现在我朋友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而且他们家很穷也没钱给他看病,他只有一个老父亲每月的退休金才300,他和他的家人曾经多次找报社索赔未果,一直拖到今天,像我朋友的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是否应索赔?
问题是报社的经理要求我朋友晚上看鬼片听鬼磁带的,我觉得他们应该有责任,朋友的病就是因为给他们写恐怖故事才得的啊!报社的冷漠态度叫他们很无奈,但是我朋友需要钱看病,大家给帮忙讨论讨论是不是应该起诉?

应该!!!我国是法制的社会了,那里能容的这种现象发生!!如果不起诉,就会让那个老板更加无法无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理,法律一定站在你这边!找记者,记者会把一切事情暴光,那么这间报社声誉当然会受到影响,老板就会因害怕报社有什么坏声誉而赔偿啦,很管用的。

又不是每个写鬼故事的都会得精神病,你朋友得病是因为它不适合干这行,不能怪报社

好象撞鬼了,这种东西以后不行的不要碰。
不用赔偿

应该。因为他的经理让他这么晚还看恐怖片,结果就吓出了病。那个经理也有问题,他自己来这么晚看看恐怖片看,想想都毛骨悚然。。。。。。好可怕。。。。。。

应给赔偿金.因为他的经理让他这么晚还看恐怖片,结果就吓出了病。一切全怪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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