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计划生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03:15
我2004年10月拿的结婚证(当时男25岁女20岁),因为工作原因结婚证不是在户口所在地拿的而是在工作所在地拿的。在2005年5月生了个女孩没拿准生证是第一胎后没有再生。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给小孩上户口?会不会罚款?(我是集体户口女方是本地户口)

给小孩上户口需要出生证明和你们的户口本,并在6个月内办理,6个月后办理手续相当麻烦.是需要报批的.
没有一胎生育指标就生了小孩,报户口时候需要街道计生办的章,如果派出所有关系就没有这么麻烦的.只是没有一胎生育指标就生了小孩,办理不了独生子女证.

你可以向户籍机关提交你女儿的医院出生证明补办其户籍;计生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对你进行处罚.

你可以要求公安部门给你上户口,如他们不予办理,可以起诉.最好的办法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户口问题,应该解决.

每个省的情况不同,因为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是由各地制定的,建议你到你们省的人口网站,查询一下政策法规处的电话,最好能查到所在区计生局的电话,能问的相信切实些。按照我们省的规定是要交一定的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