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他的小孩如果攀爬阳台并发生意外,责任谁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4:05:45
我的房子建于1991年,阳台栏杆高度0.9米。
请大家指点一下,有法律界人士更好。
租户的小孩大约4-5岁

从现在的建筑规范角度来讲,你的房子是不安全的,护栏高度太低,现在的建筑规范要求护栏高度必须大于1.1米了。而且,我印象里,90年代初的护栏,不是水泥板的就是格子栏杆的,也不符合现在的建筑规范了,现在的建筑规范要求护栏要么采用完全围护的方式,要么采用竖向栏杆围护,主要目的是防止儿童攀爬。

从这个角度上讲,似乎你的房子不适合租给有小孩的家庭。

楼下虽然不认同,但是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不按照规范设计施工,房屋就不能通过验收,也不能交给业主使用。如果因违反规范出现了问题(即使孩子是自己故意爬上去自杀),相关的所有部门都要受到牵涉!

小孩子攀爬发生意外,你没有责任。但你的房子护栏损坏而造成人家伤害你就要负责(比如,人家小孩子一扶,护栏就折了,而小孩掉下去了)。楼上的那位说法,我不认同!小孩从窗户爬上去而发生危险,难道还要找开发商?

是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