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0:07:11
我家有套房子,几年前给我爷爷住,后来爷爷给租出去了,房子的产权人是我爸爸,现在房子还有租约没有完成,如今爷爷要把房子交还给爸爸管理,爸爸想要重新订立租约,这样可以吗,法律上合法吗?

三方都同意就没有问题。
如果现承租人不同意,你爸爸想现在不租给现承租人是不行的。如果要转租,必需等到原合同履行完毕。

不合适

真无聊

在我认为是可以的。

除非承租人同意,不然的话是不可以随便改租赁合同的。原合同不履行完毕就修改合同只有是合同所涉及的当事人都同意时才可以。

1、房屋的产权人是你父亲,虽然房屋是你爷爷出租的,但其实出租人是你父亲,租金应归你父亲所有。
2、你父亲作为房屋所有人,对原先的租约是认可的,所以原先的租约对你父亲有约束力。
3、现在你父亲想要变更合同,应得到承租人的同意,否则应按原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