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户口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2:38:34
我是江苏人,我老婆是河北人。2003年我们有了孩子,当时我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2004年才领的结婚证。请问小孩的户口好报吗?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第十一条规定:婴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在婴儿出生后1个月内,持《出生医学证明书》和居民户口簿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登记常住户口。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的,准予登记常住户口。
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应当准予登记常住户口,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应当积极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你说的这种情况办户口是好报的,你应当在你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希望你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去附近派出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