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公司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23:39
大家好: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有这样一条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过后可以参加'月全勤奖'的评选,但是,到了第四个月时,公司却一以不足三个月的时间,不给参与评选,因为当时入职时是当月的三号,还差三天不.公司这样做是不是合法的?

所谓的“月全勤奖”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的“工资”范畴,属公司内部的考核措施,公司具有自主权。所以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其行为是合法的。

应该是合法的,因为按照规定的话,你的确三个月还没到,那就怨不得别人

三个月应当从签订合同开始算,不是自然月,所以合法。

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