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该由起诉人自己掏,还是败诉方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2:47:40
最高法院有新规定吗?是谁起诉谁交诉讼费,还是败诉方交诉讼费?对方起诉我民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谢谢!

在法律实践中,一般原告在起诉时都要求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其实没有必要,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从你提到的情况来看,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你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你要求承担全部的诉讼费,如果法院支持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那么你承担部分诉讼费,如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则你无须支付诉讼费。

目前的诉讼费是由原告预交,最后根据判决结果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一般不会原告要求多少法院就判多少,最后一般根据判决结果和诉讼请求数额的比例分担。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九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起诉一方先预缴诉讼费用,至于实际的诉讼费用承担,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方案处理。但如果是判决由被告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话,很可能原告需要通过执行的手段才能索回代垫(预缴)的诉讼费用。

原告先交,然后判决时由败诉方来承担。

这个好象没有规定,如果对方起诉内容里再加一项:由被告支付诉讼费,且原告胜诉的话,那就要你出了。我也关注一下。

民事交通事故其实在交通部门责任认定书下了以后双方申请交通部门调解比较合适,法院也全部根据责任认定书和相关法令进行调解和判决,只是诉讼费用要增加,一般按照责任认定书,责任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