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离婚,我想问:搜集过错方与第三者的证据应该由我自己搜集呢还是由律师搜集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3:19:07

一,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请私家侦探或律师。
能证明离婚损害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等。
当事人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当然由你来搜集提供了,律师也可以.

谁都可以,但要看谁介入更方便些.

你和律师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