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得到这房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0:17
由于我生母逝世我的父亲于97年找了一位老伴,时至今日由于两人不合其实是后母要闹离婚。现在二位老人住着三间平房我住在另一套住宅楼里。由于二人协议离婚未果,我的后母要求把三间平房给她,父亲很不情愿~的的确确房子是我父亲一人买的她根本没出过1分。二人僵持着后母要去法院起诉:要么给她平房要么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将我的住宅也要分割。我住的房子是在2001年单位集资建房时分给我父亲的其实就是我以我父亲的名义买的房,大部分款项是我自己拿的有一部分是父亲出的(后母也未出一分钱),现有土地使用证名字是我本人 房产证还未办理,我也有买房时的收据落户名是我本人。请问她能分割我的房子吗?
恳请专业人士能给与解答 谢谢
我住的房子是在2001年单位集资建房时分给我父亲的其实就是我以我父亲的名义买的房,大部分款项是我自己拿的有一部分是父亲出的(后母也未出一分钱),现有土地使用证名字是我本人 房产证还未办理,我也有买房时的收据落户名是我本人。
请仔细看清楚......三间平房是我父亲婚后买的

1、三间平房是你父亲婚后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都是共同财产。因此,三间平房如果你父亲和后母对此财产的归属没有作出约定,就属于共同财产,你后母在离婚时可以分的一半。
2、另一套住宅楼土地使用证名字是你本人的,买房时的收据落户名是你本人,如果是以你的名义签订合同,并申办你的房产证,那么就足以证明该房产是你的财产,不属于你父亲夫妻共同财产,她是不能得到这房子的。

你父亲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你后母是不能分到的。但是如果你后母实在是经济困难,可以给予一些补助,但是房子她得不到。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要平分的。如果这两处房产是在他们结婚后买的就要分给她房子了,如果是你父亲结婚前买的就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