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继承、过户的最优组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6:56:55
现有如下情况想请教各位百度知道的大佬:
母亲生前所购置的房产,房产证上只有母亲一人名字,算父母的共同财产。先母亲过世,父亲和儿子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没有遗嘱,所以父亲得3/4(其中1/2为共同财产不属继承范围,继承1/4),儿子继承1/4。在办理继承手续的同时,父亲想要过户其3/4到儿子名下。决定先把1/4已放弃继承的形式让儿子继承,然后1/2办理赠与过户给儿子。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是最优的(手续费和税款最少)?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由于现在的房产证上的唯一法人已经过世,父亲在手续上是否可以通过直接放弃继承,直接一步到位把3/4房产转到儿子名下?
请赐于答案,简述所需材料和大致手续流程,不胜感激。
补充说明:各位大佬,房产在母亲生前确实是属于父母双方共同财产,所以有关继承的部分是属于母亲的1/2,有关过户的部分是父亲的1/2。按照法律我能继承的部分只有1/4,现在想问的是如何处理我父亲的3/4到我的名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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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李先生二月一日的回答,对您提出的四点做如下补充:
1、房子有两处都是商品房,一处是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另一处是有四个人的名字分别为父母我以及我的妻子。
2、应该不会采用买卖来办理,税费太高,希望通过办理继承和赠与来减少相关税款。
3、您所说的继承赠与协议书是两份协议还是一份?相关的公证需不需要分开?
4、我长期工作定居在新加坡,此问题所涉及的所有房产事物都在上海。所以另外想问如果我委托律师办理两处房产的事宜总的费用大致是多少?一处房产市值60万,已全数还清;另一处房产市值130万,也已全部还贷。
谢谢。

你好象说得太麻烦了!如果你母亲的父母,也就是你的外祖父外祖母都不在了,那你父亲就是第一继承人!
如果你父亲放弃继承,第一继承人则是你,前提是就你一个孩子,另外需要到司法局公正,在然后就是去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税是1%好像,那个就是房管局的事情了!

应该你爹继承所有的财产吧?

房子你没有继承权,应该是您父亲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