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子,房款未付,预交一万元定金。如果房子不买了,定金可以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6:44:32
关于购房“定金”法律是怎么要求的?

其实这个东西法律上规定的都不起什么作用,如果你是在中介办理的话,现在很多中介都是霸王条约,已经成为一种风气了,没办法改变的,如果是你反悔,无论在理论上或常理上都是不予退还的,再有就是现在很多中介都是规定中介费用这个问题,如果你交了中介费,不管你或者卖方任何一方违约,都不返还中介费,一点都不合理,但是你没有办法,除非之前你和中介有什么约定.

订 金

“订金”与“定金”虽一字之差,意思却大相径庭。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售给其他人。

什么是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给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担保法>规定的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但是,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定金的给付与收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性质。

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定金的性质和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合同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给付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当合同由于可归责于定金收受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具有了惩罚性赔偿的性质;

(4)、当合同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