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跑了,,保证人要负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2:59
有时间限制吗?有的话大概是几年?

看你怎么保证的。
如果是连带保证,你现在可以马上起诉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你要先起诉贷款人,在得到判决后,不能执行,才能起诉保证人。
怎么区分?看保证合同,没有特别注明是连带保证的就是一般保证。
有时间限制的。连带保证为6个月。一般保证为对被保证人执行失败后的2年内。

是的,要负担责任,不过事后你可以向被保证人要求赔偿

《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你们的合同没特别说明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这里需要看保证人是以何种保证方式来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为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贷款人跑了以后,债权人只能先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贷款人返还欠款,在判决下来后仍然无法执行的时候才能起诉保证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里就可以随时起诉保证人要求其赔偿了。
到底是先起诉债权人还是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是否约定了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6个月,有约定,但约定不明,2年
不管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此时债权人都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不必说了,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二)债权人下落不明致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