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能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06:51
女方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女方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在判决书中,在经审理查明一段里写道:由于男方怀疑女方有外遇而导致双方感情不和。而实际情况是我在整个一审过程中都没有提到第三者的事,这句话把双方感情不和的理由归结于我的多疑,很令人气愤。现在的情况是我对判决结果是满意的,但是对一审查明的事实有异议,请问是否可以上诉?如果可以,上诉请求该如何提?

可以上诉,就以事实不清为由上诉
但我劝你算了,因为上诉了的结果是案子发回重审,得罪死一审法院,重审的结果不会比这次好

你上诉要求是什么啊?
有满意的结果了就可以了,你担心这次的判决对将来再次的离婚会有障碍么?

这我就不明白了,开庭的时候审判过程书记员做的记录没有给你看吗?当时记录里有没有写这个事实啊?如果写了你签字那就是承认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