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周的分封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3:32:06
1.西周统治者实行分封制的目的是什么
2.被分封的诸侯可以享受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分别是什么?
3.西周分封祈祷了什么作用?

1.为了方便管理,扩大疆域
2。可以建设自己的社稷,有自己的疆土,有自己的制度和度量衡
3。极大的扩大了疆土

西周实行分封制,目的是有效控制所征服的地区。西周灭商以及周公东征以后,周的领土扩大了很多,而且是异民族的土地。因此主要分封姬姓贵族统治征服地区是比较稳固的,同时也分封了少数军事功臣(比如齐国)和商朝贵族(比如宋国)也是为了统治稳固的目的。
后来的郡县制在当时还是未诞生的东西,因此当时的地方制度只有采取分封制。这也许是因为当时还是处于民族发展早期,贵族阶层作为社会的一个主要阶层存在,而适应贵族阶层利益的分封制也理所当然实行;而且当时的行政事务一定比后来简单得多,地方之间相对孤立得多,尚不需要包含庞大官僚集团的中央集权和郡县制存在。
所以分封的诸侯可以自主管理自己的封地,建立自己的行政、税收和军事体系,这在当时应该算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他们要严守与分封制并存的一系统礼仪,比如都城不能过大和征兵数量有限制,祭祀和起居用度也有不能逾越的规范。而且他们有朝贡周天子的义务,因此也要贡献不少财物。《诗经》里说西周都城里的人,穿的衣服都很美丽,而东方各国的人却都很穷苦。这也许是周天子“剥削”诸侯的反映。

西周分封制

西周时期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制是西周王朝立国的基础。武王灭商以后,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此外,还封纣子武庚禄父。分封制的大规模实施是在周公摄政和成康时期,目的在于“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吕氏春秋·观世》谓“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荀子·儒效》谓“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西周分封“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西周所分封的诸侯国,属于文王子辈的有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鄷、郇等,属于武王、周公子辈的有邗、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等。以上这些封国地望多在今关中地区和今黄河中下游一带,是当时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此外的姬姓诸侯国还有芮、息、随、贾、沈、密、郑、虢、滑、樊等。除了同姓诸侯国之外,西周时期还分封了不少异姓国,如姜姓的厉、吕、申、向、许;妫姓的陈;嬴姓的江、黄;偃姓的蓼、轸;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