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直接作废办土地证的一套手续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46:24
有个官司是这样的,对方有房产证,但他的房产证是居委会盖章直接去房产局办的,当时我们有一套办土地证的手续,但是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因为对方法院有人,认定的他的房产证,而把我们的手续直接作废,但是法院也没有通知土地、乡政府、城建这些部门,以至于今天这些土地部门还认可这些手续,用这些手续办土地证,现在我们紧挨这座房又盖了两间房,现在一审判决,让拆除这两间房子,原因是对方有房产证,这种判决合理吗?土地证与房产证是一回事吗?

你的问题比较有争议。一个是行政庭管一个是民庭,不愿意多事的审判员一般不直接这个干,而已推给行政庭先让它撤销了这个无效的证然后自己再根据这个生效的判决判断自己手上的案子。讲究实用的基层审判员就可能会像你说的那样自己全搞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