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有法院判决书,但邻居拒不签字,土地证办不下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57:43
各位朋友,请帮忙看看这种情况怎么办。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家(地点是河南省的一个小县城)有块宅基地,现在我们想办土地证,法院有相关的判定书证明那块地方是我们家的。县里要求办土地证必须要邻居签字,但是这个邻居实在是属于蛮不讲理型的,邻居家开个了饭店,现在他们强行把我们家的围墙中间拆开,擅自摆放桌椅进行饭店经营。我们要求土地局办理土地证,邻居强硬不让丈量土地尺寸,反正是撒泼耍赖坚决反对。现在情况是土地局说没法进行丈量土地尺寸,不能办土地证,法院的说法是土地证不归我们管。现在我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恳请大家出谋划策。不胜感激!

你可以要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土地局。

1、判决书送达回证不签不是问题,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2、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的,判决书生效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花钱请专业的土地测量公司(一定要是有资质的,土地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对土地进行测量,他们用的测量工具很先进,不用搬开东西.拿到测量报告,就可以去登记了.

  有法院判决书,但邻居拒不签字,土地证办不下来,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如有邻居拒绝签字,可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
  1.根据1993年颁布实施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办法处理: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
  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两条确界自动生效。指界人在认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因此,邻居拒绝在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国土资源局可参照上述规定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具体操作程序为:
  国土资源局于现场指界四日前向申请人和邻居分别送达《现场指界通知书》。指界当日,均出席指界且无异议签字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若邻居缺席或虽出席但无理由拒绝签字的,指界结果以申请人指界为准,由国土资源局将《指界结果确定书》送达缺席指界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指界结果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重新指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提出的,之前指界结果自动生效,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据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尽量化解矛盾与纠纷,国土资源局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